费用须知

费用包含

1.瑞典ADS团队申根签证费;

2.去程由深圳码头至香港国际机场及回程由香港国际机场至深圳口岸;

3.全程欧洲四星级酒店(以两人一房为标准)及酒店美式早餐;

4.豪华邮轮(以两人一房为标准)及邮轮自助早晚餐;

5.每日午餐和晚餐以中式餐食为主(用餐标准为六菜一汤,午晚餐餐标为9欧); 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,不退正常团餐费用;

6.境外段使用符合欧盟标准及有保险的豪华旅游巴士(45 座以上),保证每人一正座;

7.行程中带*的景点含门票费包括: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及诺贝尔奖晚宴大厅、瓦萨战船博物馆、皇后岛宫、维京船博物馆。如景点因节日、政府行为、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,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。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;

8.国际间往返机票(经济舱)及欧洲境内段机票(含机场税);

9.全程资深专业领队兼导游服务,或当地中文导游; 10.导游和司机服务费108欧元;

费用不含

1.护照费;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,如未成年人公证,认证等相关费用;及前往领事馆面试、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、住宿费等);

2.持非中国公民普通护照乘坐国泰航班的¥1000 元/人机位附加费;

3.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饮料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;

4.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,超重行李的托运费、管理费等;

5.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:如行程内不包含的特殊门票、游船(轮)、缆车、地铁/公车票等费用;

6.转机/火车时用餐;

7.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
8.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飞机机器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;

9.航空公司燃油附加税升幅,若航空公司临时上调税费,团费将相应上调;

10.因客人要求或不服从我司房间分配所产生的单间差: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7200元/全程; **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,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,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,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;

11.回程抵达深圳指定口岸后客人返程交通。